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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福建省教育厅2026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10-22]   来源:   作者:

各单位:

2026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6〕10号)》转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文件精神和要求组织本部门教职工做好申报工作。科研处根据学校的实际,做如下要求: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我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并具备独立开展、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优先支持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项目申请人可以为个人或团队,团队总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须至少含一名学生)。

(二)每个申请人同期只能申报1个项目,课题组成员参与课题项目不能超过2项。已主持、正在主持省(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或存在科研失信行为尚处于失信执行期的,不得申请教育科研项目。

(三)初级职称申请人申报的项目,需由一位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四)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其他申报条件。

二、申报项目类型及要求

(一)一般项目。项目应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具备创新性和研究基础,有利于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二)重点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符合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发展导向要求;优先支持聚焦我省重点产业创新需求、具有转化前景的项目;加强学科交叉与融合,优先支持跨学科、跨领域的项目;项目总投资一般不低于10万元。

三、申报程序

(一)立项原则。采取“个人申报、单位评审、限额推荐、审核下达”的方式。教育厅对于一般项目,符合条件的予以立项;对于重点项目,择优立项,未入选重点项目、符合一般项目立项条件的立为一般项目。我校2026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一般项目推荐名额共4个、重点项目推荐名额共1个。科研处将对项目进行评审排序后向教育厅推荐。待立项后,由学校将对未获上级经费资助的项目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二)鼓励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台湾教师申请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名额单列,不占高校推荐指标。

四、报送材料

申请人须于11月9日前将纸质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见附件)打印2份提交到科研处办公室(办公地址:明德楼1804科研处)。同时将《申请书》和《汇总表》的电子版材料(WORD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mnkjxyky@mku.edu.cn),邮件主题以“(重点/一般项目)+姓名+项目名称”命名。逾期不受理。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福建省中青年

      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2.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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