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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福建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6-17]   来源:   作者:章火中

闽科研〔2021〕16号


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福建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闽教科规﹝2021﹞ 15号)要求,为做好我校本年度福建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学校科研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本次申报课题只设一般课题,经费由学校和申报者统筹。课题申请请结合具体的工作岗位、专业、院校和区域特点自主选择研究主题,鼓励申报反映国家、福建教育教学发展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

二、申报要求

1.本年度立项课题研究时间为2年,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2.每个课题只能填报一个负责人,每个申报者只能申报1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承担相应的研究任务。填报人数不超过15人。鼓励跨单位跨学科组建课题组。

承担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已经获得省级课题立项者,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申报。

3.课题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提供相关职称证明复印件。课题负责人必须主持过县(区)级以上课题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过市级以上课题研究,并提供结题证明。

4.课题研究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得中途更换课题负责人或改变课题名称等主要内容,其他重要变更须在研究中期之前向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提出。

5.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报者个人3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销立项处理。

三、申报程序与时间

1.2021年福建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申报实行线下申报,实行限额申报。

2.报送材料包括: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统一报送材料包括:(1)课题申报者填写的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活页》4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活页》“设计论证”部分不得出现申报者及参与研究人员的姓名与单位,若出现则取消评审资格。(2)《申请书》、《活页》和《课题申报汇总表》的电子版报送到科研处邮箱。

3.本校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0日。纸质申报材料于2021年7月20日前交到学校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科研处联系人:章火中、刘蒙佳,电话:26551556,邮箱:mnkjxyky@mku.edu.cn,办公地址:康美校区明德楼19层科研处。

附件:关于做好福建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 2021

年度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相关附件请到教师交流群群共享或者到科研处网页下载)



科研处

2021年6月16日







闽南科技学院科研处                      2021年6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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