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科研〔2025〕14号
各单位:
2025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5〕14号)》转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文件精神和要求组织本部门教职工做好申报工作。科研处根据学校的实际,做如下要求: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我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并具备独立开展、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项目申请人可以为个人或团队,团队总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须至少含一名学生)。
(二)每个申请人同期只能申报1个项目,课题组成员参与课题项目不能超过2项。已主持、正在主持省(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或存在科研失信行为尚处于失信执行期的,不得申请教育科研项目。
(三)初级职称申请人申报的项目,需由一位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四)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其他申报条件。
二、申报项目类型及要求
(一)一般项目。项目应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具备创新性和研究基础,有利于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二)重点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符合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发展导向要求;优先支持聚焦我省重点产业创新需求、具有转化前景的项目;加强学科交叉与融合,优先支持跨学科、跨领域的项目;项目总投资一般不低于10万元。
三、申报程序
(一)立项原则。采取“个人申报、单位评审、限额推荐、审核下达”的方式。教育厅对于一般项目,符合条件的予以立项;对于重点项目,择优立项,未入选重点项目、符合一般项目立项条件的立为一般项目。我校2025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一般项目推荐名额共4个、重点项目推荐名额共2个。科研处将对项目进行评审排序后向教育厅推荐。待立项后,由学校将对未获上级经费资助的项目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二)鼓励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台湾教师申请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名额单列,不占高校推荐指标。
(三)教育厅将按需设立若干个委托项目,不列入学校(单位)限额指标。
(四)根据实际申报情况,从剩余项目中遴选部分质量较高的项目作为校级科研培育项目。
四、报送材料
申请人须于11月19日前提交科技类《申请书》1份。同时将《申请书》和《汇总表》的电子版(WORD电子版及PDF版本)发送到科研处邮箱,以“项目类别+姓名+项目名称”命名。逾期不受理。
五、联系方式:科研处联系人:吉晓玲、章火中,联系电话:26551556,电子信箱:mnkjxyky@mku.edu.cn,办公地址:明德楼1804科研处。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
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2.2025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
申报推荐汇总表
3.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
(相关附件请到群共享或者科研处网页下载)
科研处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