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科研〔2023〕21号
各单位:
2023年度下半年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有关项目结题和撤销工作已启动,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结题及撤销工作的通知 (闽教思〔2022〕3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科研处根据学校具体情况提出几点要求:
1.符合本次结题的项目有:2019年以后立项的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达到结题条件的。2020年立项的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必须于本年度内提交结题材料,否则将被教育厅思政处清理项目。被清理项目需归还全部建设经费,请相关负责人重视项目建设。
2.请项目负责人于10月23日前,提交结题材料到科研处,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该次结题申报。
3.结题佐证材料(论文成果)名称要与原申报书的题目基本一致,内容也要密切相关的,论文中要注明基金信息。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结题材料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结题要求的项目上报给教育厅思政处审批。
4.结题材料内容:(1)结题汇总表excel电子版;(2)结题报告书,每个课题1份,word电子版和加盖学校公章的扫描版;(3)佐证材料,每个项目1份,扫描版和纸质版。每个课题应单独建立文件夹,并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命名,发至科研处邮箱。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结题报告书封面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
5.其他未尽事宜,请详见附件1和附件2。
6.联系方式。章火中、傅金波,联系电话:26551556,邮箱:mnkjxyky@mku.edu.cn,办公地址:康美校区明德楼18楼科研处。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福建省高校哲
学社会科学有关项目结题及撤销工作的通知
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科研处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