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科研〔2023〕23号
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2023年度结题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3〕20号)的精神,启动2022年度下半年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科研处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做如下要求:
一、结题对象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2020年及之后立项的科技类项目,达到结题条件的可办理结题。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
二、结题要求
1.请各相关单位请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闽教规〔2023〕6号)要求,严格把关项目结题材料,对项目科技成果进行专业化评价,提出明确的结题审核意见,确保结题质量。
2.科研处将开展结题材料复查,对结题评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作为今后相关单位科研项目推荐立项和科研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
3.请已到期或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负责人于11月3日前将项目结题报告书1份(需盖好二级单位公章),佐证材料1份(已出刊杂志封面、目录、正文、背面等复印件)等纸质版结题材料提交到科研处审核、存档。并将项目结题汇总表、结题报告书word电子版、佐证材料的PDF版等做成压缩包题材料提交到科研处审核、存档。并将项目结题汇总表、结题报告书word电子版、佐证材料的PDF版等做成压缩包发到科研处邮箱。每个项目按照“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的规则命名文件夹。
三、其余未尽事宜,请详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科研处联系人:章火中、傅金波,联系电话:26551556,电子信箱:mnkjxyky@mku.edu.cn,办公地址:明德楼1804科研处。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2022年度下半年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相关附件请到科研处网页下载)
科研处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