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科研〔2025〕11号
各单位:
2025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有关项目结题和撤销工作已启动,科研处根据学校具体情况提出几点要求:
1.符合本次结题的项目有:本年度教育厅有关社科项目结题,为2021年以后立项的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有关项目(含2021年、2022年立项的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项目、2021年以来立项的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一般项目及有关社科类专项项目),请各校做好准备。未按时结题而被清理项目需归还全部建设经费,请相关负责人重视项目建设。
2.本年度结题将依托“福建教育学院科研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ky.fjjyxy.com/showLoginPage.do)开展申报,
系统开放时间为8月31日-9月30日。材料由科研处统一系统提交。请项目负责人于9月23日前,提交纸质结题材料到科研处,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该次结题申报。
3.结题佐证材料名称要与原申报书的题目基本一致,内容也要密切相关的,论文中要注明基金信息。科研处将对结题材料进行评审,符合条件的项目上报给主管审批。
4.结题材料内容:(1)结题汇总表excel电子版;(2)结题报告书,每个课题纸质版1份;(3)佐证材料(论文封面、目录、正文、底面),每个项目成果纸质版1份。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应单独建立文件夹,并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命名,发至科研处邮箱。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结题报告书封面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
5.其他未尽事宜,请详见附件。
6.联系方式:科研处联系人:吉晓玲、章火中,联系电话:26551556,邮箱:mnkjxyky@mku.edu.cn,办公地址:康美校区明德楼18楼科研处。
附件: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福建省高校哲
学社会科学有关项目结题及撤销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