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优秀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2008年12月(试行)
为了更好地鼓励和调动广大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探求教育科研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和办学质量的提升,推动学院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以引导和鼓励我院教师积极开展教学和科研工作。
一、奖励对象
凡我院教职员工在教学科研活动中独立或合作(闽南科技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完成,公开发表、出版的科研成果或获得的学术与教学研究成果,符合本《办法》下列条款者均为奖励对象。
二、奖励成果分类
1、教学科研成果分为论文、著作;
2、学术成果分为论著奖、发明专利、学生论文指导奖、教学科研课题奖。
三、奖励数额
(一)论文、著作
1、论文
(1)凡以我院教职员工为第一作者、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研究论文被国际《SCI》检索系统选录及在《中国科学》、《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或在《中国教育报》、《光明日报》、《科技日报》理论或学术版上发表的学术论文(2000字以上),每篇奖励5000元。
(2)凡在国际公开学术刊物如:ISTP、SEI或国家级权威期刊(一般指中科院、社科院所属所办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3000字以上、下同),对其第一作者且第一署名单位,每篇奖励2000元。
(3)凡在国家级核心期刊、教育部及所属机构、全国一级学会上发表的论文,对其第一作者,每篇奖励500元。
(4)凡在《福建师范大学学报》、《福建论坛》及教育部所属重点高校学报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300元。凡在其它CN期刊或大学本科学报上发表论文,每篇奖励200元。
(5)凡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复印、新华文摘摘编及“高等学校文科报文摘”转载、摘录者,每篇奖励500元。
凡在以上期刊发表译文、在其增刊上发表的论文或第二作者奖励数额减半。
2、著作
(1)凡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对其第一、第二作者每部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专著为一人撰写,每部奖励5000元;专著为我院教职员工多人撰写,每部奖励不得超过5000元。
对其他一般性著作,第一、第二作者每部分别奖励1500元、800元;著作为一人撰写,每部奖励2000元;著作为我院教职员工多人撰写,每部奖励不超过2000元。
(2)凡在省级出版社出版的科普读物和个人学术论文集,每部奖1000元。对同一科研成果在不同刊物上发表、转载、摘编的,学术专著再版或由不同的出版社出版,均按第一次申报,只奖励一次。
注:每部专著、译著字数均应达20万字以上。
(二)论著及其它教学科研成果奖、发明专利、学生科技活动指导奖、教学科研题奖
1、论著及其它教学科研成果奖
(1)获国家级、省部级(含国家教育部)奖励一、二、三等奖的教学科研成果,凭奖励证书及有关文件,以其奖励金额的一半给予配套奖励。配套奖金由项目主持人或申报人负责自行分配给参加者;对教学科研项目由外单位主持完成,但我院参加人员排名在前三名者,配套奖金只按全体参加人员的人均配套奖金发给我院参加人员(且署学院名称)。
(2)凡获全国一级学会及地厅局级(不包括学术研讨会)教学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者,分别奖励800元、500元、300元。
(3)凡获全国二级学会或省一级学会(不包括学术研讨会)教学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者,分别奖励500元、300元、200元。
2、发明专利
凡获得一项职务发明专利者,颁发奖金1000元,获得一项实用新型专利发明者,颁发奖金600元。
3、学生科技活动指导奖
凡指导我院学生获省级以上大学生科技创新有关活动比赛的指导教师,学院为其颁发一、二、三等指导奖,并分别颁发奖金1000-2000元、500-800元、300-500元。凡指导我院学生获省级以上大学生音、体、美有关活动比赛的指导教师,学院为其颁发一、二、三等指导奖,并分别颁发奖金500-1000元、300-800元、200-500元。
4、教学科研课题奖
学院积极支持、协助教学科研人员申请国家、省、部级教学科研经费及通过横向联合获得教学科研经费。教学科研人员通过这种方式取得教学科研经费,本人或课题组集体可按有关规定提成活动经费。承担国家基金资助课题按时完成课题任务的,每项奖励5000元,自筹经费每项奖励2000元;省部级课题按时完成课题任务的每项奖2000元,自筹经费每项奖励500元;其他课题每项奖励500元。由学院提供教学科研资助经费的不予奖励。
四、奖励基金
科学研究的奖金,从学院科研专项经费中支付。
五、其他事项
1、如发现获奖项目有弄虚作假、剽窍他人成果或其他违反知识产权法规行为者,经查实,撤消奖励,追回奖金和奖励分数,并按情节轻重,学院将予以严肃处理。
2、凡取得教学科研重大突破,经国家有关权威机构认定的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学术成果,可报院学术委员会审定,院务会议批准,予以重奖。
3、本办法解释权归院务会议。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教学科研 奖励 办法
抄送:学院党政领导 各系、部、室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办公室 2008年12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