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26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结题工作已开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2022年及之后立项的已到期或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负责人,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教规〔2023〕6号),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
二、结题要求
1.请各相关单位请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闽教规〔2023〕6号)要求,严格把关项目结题材料,对项目科技成果进行专业化评价,提出明确的结题审核意见,确保结题质量。
2.科研处将开展结题材料复查,对结题评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作为今后相关单位科研项目推荐立项和科研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
3.教育科研项目自批准之日起,执行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项目因故不能按期完成而需要延期的,须报推荐单位审核并送省教育厅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延期结题的项目,纸质版还需要补交“项目延期结题申请报告”(见附件3)。2023年度及以后的项目,正常办理结题;2022年度还未结题的项目,需要提交1份延期结题申请报告,报告落款时间统一填写为2025年6月10日。
三.结题所需材料
(1)纸质版材料:项目结题报告书2份(需二级单位、财务处签字盖章),佐证材料2份(已出刊杂志封面、目录、正文、背面等复印件)。
(2)电子版材料:将项目结题汇总表、结题报告书word电子版、佐证材料的PDF版等做成压缩包发到科研处邮箱:mnkjxyky@mku.edu.cn。每个项目按照“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的规则命名文件夹。
纸质版、电子版材料于9月20日前提交到科研处办公室和科研处邮箱。
科研处
2026年9月2日